学生工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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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锋”守权益·佑护校园——我院举办3·15消费者权益保护进校园宣讲会

发布时间:2026-03-17    作者:潘彩霞    来源:     浏览次数:

为迎接3·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,进一步提升大学生消费维权意识与风险防范能力,2026年3月15日10点,在天心校区梅园报告厅一楼,我院举行3·15“锋”守权益,佑护校园——消费者权益保护进校园宣讲会活动。天心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章富琼、副庭长雷金菊,法官何幸、谭志军、熊云凤、黄沈阳,天心区人民法院团总支书记首子航,我院党委副书记耿贵斌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委员马润生、分团委书记梁慧出席本次活动。活动由王松阳主持。

活动伊始,熊云凤法官为同学们带来专业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讲解。她围绕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规定的消费者四大权利展开解读,结合大学生网购、校园周边消费、预付式消费等典型案例以案释法,清晰剖析了常见问题的防范技巧及维权路径。

互动答疑环节,法官们针对同学们提出的消费维权疑惑逐一细致解答,让同学们沉浸式体验维权协商流程,掌握实用的证据保留技巧,切实增强了同学们的法治观念与维权能力。

专业的宣讲结束后,趣味十足的权益知识闯关赛随即火热开启。同学们踊跃参与、积极答题,在轻松互动的游戏中巩固消费维权知识,在趣味挑战中强化法治意识,现场气氛热烈、秩序井然。

此次3·15消费者权益保护进校园宣讲会,将专业普法教育与趣味互动体验有机结合,把消费维权知识送进校园、送到同学身边,有效提升了青年学生的权利意识、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,进一步筑牢了校园安全消费防线。

(一审:梁慧 二审:徐立坤 三审:耿贵斌)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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